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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北理工大学关于成立华北理工大学劳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
校字〔2022〕9号
发布时间:2022-03-18
各单位:
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《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》,加快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,强化学生劳动教育,成立华北理工大学劳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。
一、领导小组
组 长:主管教学副校长
副组长:教务处处长 学生工作部/学生处处长 后勤集团总公司总经理
成 员:二级学院的院长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设在教务处。
主 任:教务处处长(兼)
劳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:指导制定、审核《华北理工大学劳动教育实施方案》,监督落实执行,总体协调劳动教育各项工作。
二、各部门具体职责
(一)教务处职责
1.制定劳动教育实施方案,负责组织与协调整体劳动教育的实施;
2.根据劳动需求和人员需求,分配学生校管劳动实践任务;
3.负责给二级学院分配院管自习教室;
4.牵头劳动技能理论课的课程建设,包括师资培训、课程标准建设、教材建设和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等;
5.审核、认定劳动学分,安排劳动学分修读不合格学生的劳动课程重修等。
(二)后勤集团总公司职责
1.负责校管劳动实践学分的实施,提出劳动实践需求和人员需求;
2.提供校管劳动实践活动必要的工具,并安排好工具领取存放地点;
3.制定校管劳动实践考核标准并组织考核,评定学生劳动实践成绩;
4.负责向学生讲解劳动实践要求和标准,培训劳动纪律和劳动安全;
5.负责学生校内劳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。
(三)学生工作部/学生处职责
1.负责组织与协调院管劳动实践学分的实施;指导二级学院制定院管劳动实践学分的劳动需求;
2.劳动实践前组织二级学院开展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,对劳动实践过程中出现工作状态差、违反纪律等情况学生,给予思想教育或纪律处分;
3.协助后勤集团总公司管理组织学生劳动实践培训工作;
4.选树劳动教育典型事例,评选优秀劳动实践大学生;
5.取得优秀集体劳动成果的,纳入优秀班集体评选。
(四)学院职责
1.制定院管劳动实践课实施细则,负责本院学生的院管实践劳动学分的全部工作,包括劳动任务安排,劳动安全教育培训,劳动质量管理,院管劳动实践成绩的评定、登统和报送等;
2.负责劳动技能理论课程、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;
3.开展学生的劳动思想教育工作,做好劳动实践督导检查工作,做好优秀学生的推选和落后学生的批评教育工作;
4.协助学校完成劳动教育方案的实施。
华北理工大学
2022年3月11日